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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给予石龙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9 点击量:

    西建大〔2012〕295号

    石龙,男,陕西西安人,1988年1月21日生,系我校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0903班学生。2012年11月1日9时许,石龙趁宿舍一人在睡觉,其他人外出之际,盗窃同宿舍孙良、陈上剑两名同学联想笔记本电脑2台,并藏匿于宿舍柜子下。孙良发现笔记本电脑丢失后,拨打110和学校公安处报警电话。经建设路派出所调查和讯问,石龙本人最终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石龙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广大学生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西建大(2005)198号]第六条第三款之有关规定,经2012年12月2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石龙开除学籍处分。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