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党〔2013〕4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幸福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理顺我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规范招标采购行为,规避风险,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党委常委会2013年11月7日研究,决定成立学校招标采购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校除基建工程外的各类招标工作。招标采购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国资处分管副处长兼任。原国资处设备科划归招标采购办。岗位及编制暂不增加,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再行补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