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党〔2013〕52号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幸福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结合中省有关要求,现就我校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提出如下要求: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师生员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行动,作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切实负起责任,做到令行禁止,决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纪委(监察处)要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的党风正校风、促教风、带学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中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员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