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4月2日至4日休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与周末连休(4月2日和4月3日),4月5日(星期二)全校正常上班(课)。
全校各单位要加强稳定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稳定安全。两办、草堂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华清学院要统筹安排好三校区的值班值勤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处级以上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全校各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春游。各单位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2202121)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