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日(周一)的课程调至3月31日(星期六),4月3日(周二)的课程调至4月1日(星期日),4月4日为法定假日,4月5日(星期四)全校正常上班(课)。教务处要根据节日放假安排,做好教学安排工作。
2.全校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单位的调休。学生处、团委及各院(系)主要负责同志,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生辅导员原则上不得远离学校。确需外出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全校处级以上干部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各院(系)及中、小、幼要在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全校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和值守应急工作,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一定要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公安处要加强假期门卫执勤和校园值班巡逻力度,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全校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遇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校长办公室,电话:82202121)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