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东校区管委会:
随着本学期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学校即将进入暑假阶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暑假安排及假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休假安排
学生休假7周,即从7月9日开始放假,8月27、28日返校报到注册,8月29日正式上课。各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和学校学生报到注册程序,认真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工作。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开学返校期间,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及思想动态,并将情况报各院(系)。各院(系)须将学生返校情况于8月29日报学生处。
教师从7月13日至8月25日休假;干部、工人及实验室人员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从7月13日开始轮休;各产业单位的休假时间,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自行安排。全体教职员工8月26日起正式上班。各单位要及时将教职工报到情况及缺勤人员名单报人事处。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防事故教育。要结合青年人的特点,在学生离校前认真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不做影响稳定的事,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事。对于利用暑假外出旅游观光、学习交流、探亲访友的教职员工,要重点强调安全观念和大局观念;对于返乡回家、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和留校学习的学生,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助自救能力。
2.各单位要按照“三排查、三落实”的工作思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部门)所辖范围进行一次休假前的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完善稳定安全台账,及时处理问题、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布防及特殊人、重点事的掌控工作,确保校园的稳定安全。公安处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禁制度,加大校园巡逻力度,防止盗窃等涉财案件的发生,有效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学生处等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做好暑期学生的管理工作。各院(系)要在学生离校前留下联系方式,并报学生处备案,以备必要时联络。对于假期留校学生,要做到人数清、底子明,确定专人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留校勤工俭学的学生,要特别给予关心和帮助。后勤服务中心要积极做好假期的后勤服务,为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服务。
4.各有关部门和各院(系)要利用假期,充分做好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生顺利入校和开课。学生处要认真组织好今年的招生工作,严格依法、科学治招,确保生源质量。国资、教务、总务、后勤等部门要抓紧做好新生拟入住的公寓腾空、修缮,教室的改造、维修,设备的检修,以及正常的水、电、气供应和校园的环境卫生等工作,为新生的正常入住和新学期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各院(系)要妥善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并逐一进行落实。
5. 2011年9月,学校将迎来办学115年并校55周年华诞,各项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校各单位和校庆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要充分利用假期,按照校庆庆典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落实责任,确保校庆活动的顺利开展。
6.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更不能出现脱岗现象。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不得外出,切实做到岗位有人值守,电话有人接听,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稳定安全总值班室(党办、校办,电话82202121)报告。各单位假期值班名单请于7月8日前报校长办公室(行政楼510室)。
东校区管委会要统一协调安排好东校区暑期的稳定安全、新生入住等各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