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院(系),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2016年寒假、春节在即,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和谐的假期,现将我校寒假安排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安排
1.学生放假6周,即从元月23日(周六)开始放假,3月5(周六)、6日(周日)报到注册,3月7日(周一)正式上课。各院(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注册报到工作。全体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开学返校期间,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及思想动态。各院(系)须将学生返校情况于3月7日前分别报学生处、研工部。
2.全校教职工原则上从元月27日(周三)开始休假,3月4日(周五)报到正式上班。学校各产业单位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自行安排放假时间。
3.全校机关各单位工作人员在保证假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从元月27日开始轮休,3月4日正式上班,3月5、6日正常休假。全校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所在院(系)、部门报到,并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教职工报到情况及缺勤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对各单位报到情况进行通报。
二、相关工作及要求
1.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稳定安全工作。全校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稳定安全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做好各项工作。各单位要在前期排查整改的基础上,按照“三排查、三落实”要求,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特别是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预案,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2.加强校园日常管理,做好假期学校运行保障工作。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要在做好节能减排的同时,确保水、电、暖、气安全运行。宣传部、信息网络中心要做好有线电视、校园网络线路的维护,为师生提供优质收视和网络服务。公安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控校外人员入校。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等要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要求做好来访者的登记工作,验明身份和明确事由后方可允许进入。对于假期腾空的学生公寓,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逐一检查。公安处、草堂校区管委会要做好草堂校区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处、研工部、校团委、各院(系)要深入排查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及突出矛盾,并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动员学生回家过春节,教育返乡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事。假期外出的师生员工,离校前要关好门窗及水、电、气、暖,保管好个人物品。公安处及各单位要教育师生自觉遵守国家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严禁在校园乱放乱鸣烟花爆竹。各单位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员工提高警惕,自觉抵制网上不良信息侵扰。
今年寒假留校学生仍然实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学生处、研工部、各院(系)要做好安排工作。各院(系)和学生处、研工部、校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组织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等。各院(系)要在学生离校前留存联系方式,对留校学生登记造册,并报学生处、研工部、公安处备案。各院(系)要深入学生公寓,准确掌握留校学生情况,对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心。学生处、研工部、校团委、各院(系)要加强留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管理,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严禁留宿外人,严禁使用违章电器;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盗窃事件和火灾发生。基教处要组织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4.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深入关心师生员工。全校各级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工作。两办、组织部、武装部等部门要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以及生活困难的党员。校工会、人事处等部门及各院(系)要关注教职工家庭状况,与困难职工多交流多沟通,在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各单位要在坚持往年好传统、好做法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同志活动,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5.厉行勤俭节约,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定。全校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各项规定,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经纪律,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纪委(监察处)要加大执纪督察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6.严肃值班备勤纪律,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岗位有人值守,电话有人接听,事情有人办理,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工作运转正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寒假期间要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重要信息和重大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总值班室(党办、校办,电话:82202121)报告,不得瞒报、漏报、不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单位将寒假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元月22日(周五)之前报党办、校办(行政楼510室)。
草堂校区管委会、华清学院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妥善安排好草堂校区、华清学院相关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6年元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