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2013〕29号
各院(系),部、处(室),幸福校区管委会、草堂校区管委会:
根据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凡我校符合晋升等级考核的申报条件及考评条件且从事工勤技能工作的人员,均参加了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考试、评审等程序,现已具备相应工种和等级的任职资格,公布如下:
一、下列人员从2012年9月30日起具有技师任职资格:
1.下列人员具有指导驾驶员任职资格
党 办 校 办: 孟刚强
规 划 院: 崔晓强
2.下列人员具有计算机文字处理技师任职资格
教育技术中心: 王国强
人 才 中 心: 杨娅萍
3.下列人员具有管道技师任职资格
总 务 处: 王军利
4.下列人员具有电工技师任职资格
机 电 学院: 王晓冬
5.下列人员具有车工技师任职资格
机 电 学院: 陈文革
6.下列人员具有钳工技师任职资格
土 木 学 院: 卢彦富
二、下列人员从2012年9月30日起具有中级计算机文字录入员任职资格:
图 书 馆: 周 宁
信 控 学院: 韦 华
特此通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3年3月4日